跪求专家:经过公正的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有效么?
A有一套商品房,正在在银行用该房产抵押,按揭该房(房价的70%,20年还清),现预转让,房产证为A;B打算购买该房。双方经协商,B先行支付按揭款外的房价给A,再以B的名义去向银行接手A的银行贷款;同时,双方签订协议:由于资金问题,暂不过户,但B在A履行“支付按揭款外的房价给A”时,立即取得该房的产权等一切权利;也将该协议去司法公正处进行公证。请问:1、协议签订过后,该房产权属于B么?2、B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风险么(比如若干年后,A反悔收房或者一房二卖其他什么的)?3、对于这样情况最好怎么处理?目前打算买套,由于但是由于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先付了30%的首付款,也没过户,剩余房款在这几年才付完。问题房东说虽然签了合同,但只要赔违约金给我就可以毁约,可是当时合同只订了几万的违约金,可房子已经涨了一倍了。 我查过资料,没过户不受法律保护,我怕打官司赢不了还得贴上一大笔诉讼费。要是房东把房子再卖给别人,我又怎么办呢?我就怕他再卖一次。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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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侠客联盟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