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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合同已签订,卖方提出去公证一下若过户递件完成后一月不付清余款卖方有权又过户回去不退款.有问题吗?

    合同规定了超期交款需支付违约金的.对方说担心过户后卖方不付余款而又联系不上卖方. 北京市

    违约金 购房合同 二手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wzq1900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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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月下徘徊 丨Lv 0
    这样存在一定的风险。假设过户后,而贷款因某种原因下不来,或者应筹集的尾款出现问题,那么,你损失的是整个首付款,并且房子还要过户回去。这样最大化的保证了房东的利益,但是加大了您这边的风险,建议慎重对待!
    +1 2012-01-10 举报
  • cat_y 丨Lv 4
    这种属于补充协议吧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是可以的!特别是贷款买房的情况,纵使批贷函下来了,放款迟迟下不来!卖方有此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买方试自己的情况而定!
    +1 2012-0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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