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原有企业已注销的情况下,原单位公房是否能出售?

    几年前,单位分配一间公房给我使用(作为职工宿舍),此房屋为平房,由于当时结婚需要,2003年我将此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费用自理),并一直居住。2006年公司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只收购厂区,未收购生活区。同年,原公司名称向工商局申请已注销企业。现在单位也不管我们的生活区。我们厂的公房大多数参与了房改,职工当时花了1000多元办理并持有房屋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分配公房给我时较晚,已不能办理房屋使用权证,故我所使用的公房没有房屋使用权证。近几年,职工多数在外买了商品房,将单位分配给自己居住的房屋出售(持有房屋使用权证的),现我也想将单位分配的房屋出售(本房屋没有任何证件),能否出售?若能出售,是否在协议上说明清楚具体情况即可?谢谢! 广西邓** 北京市

    商品房 房屋 装修 平房 举报

    提问者:雾中云裳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心缘网缘 丨Lv 0
    现在都是交易中心的统一出售合同,没有产权也可以的,只要能证明房子是你的,
    +1 2012-01-10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