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产权归属问题
:爷爷奶奶共有两子两女,二十年前爷爷奶奶退休后,经过协商主要由我父赡养爷爷,叔叔赡养奶奶。多年以来,我家和爷爷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每年叔叔都会到我家为爷爷拿取500斤粮食。现在爷爷的房子要拆迁了,经协商两位老人今后分别由我父和叔叔接回家赡养。叔叔同意把爷爷房屋宅基地使用补偿的三分之一拿出给我家,但房屋拆迁补偿的三分之一却不肯拿出。姑姑们也认为叔叔应该拿出所有补偿的三分之一。二十多年前我爷爷申请了宅基地(有申请复印件),当时同住的是爷爷,奶奶,叔叔。爷爷建房后,我叔叔把宅基地使用证上写上了他的名字,家庭成员人数栏有三人(证上有人数,但没有名字)。另外除宅基地使用证外,没有其它房屋产权证明。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爷爷奶奶是否与叔叔拥有同样的房产权,并获得同样的补偿?如果爷爷奶奶有房产权,而叔叔不肯定归还爷爷奶奶应得的补偿款,该如何处理呢?如果需要诉讼解决,我们还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现在爷爷已经有老年痴呆症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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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rt627
发布于2012-03-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