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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公证
我姊妹四人,我没有房子同我父母同住,产权是我父亲的,后来母亲去世,我开始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父亲想把房子给我,请问我母亲那一半房产是否算作遗产?父亲中风多年,公证处是否内给予公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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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极具挑战
发布于2012-01-2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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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家园
丨Lv 3
如该房产属于他们夫妻共有的华,不算。否则可以。看其意思表示是否清新。你母亲的一半房产是遗产,你父亲只能处分其中的五分之一.产权登记为你父亲,实际权利人应该为你父母亲共同所有。你母亲的部分应该首先按照继承处理。房产你母亲的一半,应按遗产分割神智清醒是没有问题的,他可以处理其享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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