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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在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有没有义务协助业主督促开发商维修

    2001年我与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房屋公用部分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和修缮。。。”和“如果物业公司养护和修缮不利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在《物业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是“五年之内,开发商有保修的义务;五年之后,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需业主委员会同意”我现在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的房子自入住后,房顶一直漏雨。我找物业,但物业认为保修期内是开发商的问题,与他们无关;即使过了保修,也不是物业自己能解决的。请问物业这样认为对不对?我认为即使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但是物业也有义务协助我去督促开发商。我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有没有道理?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保修 修缮 举报

    提问者:月童天剑

    发布于2012-03-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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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gerrghhh 丨Lv 0
    如果开发商和物业不是同一公司 那确实不关物业的事 你要去找开发商
    +1 2012-03-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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