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抵押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我家一个亲亲签了这样一份借款合同:大意:我借给乙方10万元人民币,期限是2年,利息是银行2年贷款的利息,乙方愿意以自己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做抵押,房屋价值18万,如果2年不还,该房产就归我。1.合同不是手写的,只是双方签字和按手印了,因为乙方怕手写的内容容易改了。按内容和形式,这样的合同合法吗?2.乙方在2年内被判刑,其财产要充公,我的合同还有效吗?3.如果乙方死亡,而钱还不上,我可以收房子吗?如果可以房屋如何更名?顺便帮朋友问一下,如果卖房的人死亡,而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屋还未更名,但房款已经给了,房子还可以更名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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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老卒B站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