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请问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上下家已经去交易中心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是3个月。

    如果合同到期后下家资金不到位,不能在3个月内完成过户交易。这样算违约吗?合同上的期限具有法律效应吗?(补充:该期间下家已支付50%房款给上家,上家已用作其他用途,如果算违约,这部分钱后续如何处理,)。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二手房 交易 举报

    提问者: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李泳河 经纪人
    详情请来电咨询
    +11 2014-07-12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要看你资金不到位的愿意是什么如果是银行不能批准的资金贷不下来这样不算违约,如果不是那就是违约了,并且定金不退你哪50%的房款还得退给你!
    +11 2012-02-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