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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房产证上名字不是卖主本人,房屋过户时我该如何维权

    他说当时是为了少交税,用别人的名字买的,公证过,我们如果签合同的话,房产证上的那个人来不了,只能找当时的公正人。我不明白公正是怎么回事,他这种做法这合法吗?若不合法,公正有什么用,照样不受法律保护,那个卖房的人无权处置这个房子啊!到时候房产还是不能过户,不就被骗了定金和首付吗?,这合同我能签吗?签了的话,过户的时候也不用那个房产证上的本人来吗?我们怎么鉴别那个公正的真伪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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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j1268447

    发布于2012-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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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凌凯电子 丨Lv 3
    有合法的公证委托书是可以的,具体你要落实委托事项,若不放心可去公证处核实真实性。
    +12 2012-02-29 举报
  • bzlts 丨Lv 4
    有公证委托吗!没有的话就就没有任何意义
    +1 2012-02-29 举报
  • wsxukuang 丨Lv 3
    有法律效力的公正委托是有效的。被委托人可以全权代表委托人。您的这种情况就是要看他出具的公正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第一要看是哪个公证处出具的 ,第二要看委托内容是否全权委托。第三要中介公司把关。希望能帮到您
    +1 2012-02-29 举报
  • 天虹帝国 丨Lv 0
    这个要有合法的委托书才行
    +1 2012-02-29 举报
  • 模拟人生22010 丨Lv 3
    这个等于是无效合同,甲方丙方都是有责任的,您可以法律诉讼维权索赔。
    +1 2012-02-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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