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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舒舒
丨Lv 4
1.按照各自付款比例对此房享有权利,结婚后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2.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有效。(这次出的只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不是新《婚姻法》,婚姻法还是没有变,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婚姻法适用中的问题)3.有效。4.不可以,对方是善意第三人,没有义务也不可能知道你们夫妻双方之间的协议,若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他有理由相信房子所有权人为房产证登记的人,支付合理对价,以及办理过户手续后,不得要求其退还房屋,若此房为共同财产,只能向配偶主张返还卖房款。5.。承认。协议,若协议不成,一般,配偶可主张返还存续期间所还按揭总数一半。6.原则上不会各有一本。只要婚前一方已经交首付款,即使房产证是在婚后发下了,首付方没有和房地产商协议加进另一方名字的情况下,还是只会写一方的名字。因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的首付款交付行为。赞同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