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寻法律知识人士的帮助,拜托帮帮忙,很急的…………谢谢。关于买二手房付首付的事
我们家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怕被别人买走,就跟买家约定我们先付五万的定金,然后房子就不可以卖给别人,因为我们房子看后决定的比较快,手头没有放很多现金,我们说好先付一万,剩下的四万于5月3日前付清,卖家给我们写了个收条,说:剩余定金于5月3日前付清,并签订“买卖房屋合同”。我们有说过付首付的事,但没有有详细的约定什么时间付首付,首付付多少。后来,他又打电话来说5月3日付签合同的时候要付首付,但家里的钱被压在别的地方了,拿不出现金来付首付,我们想就是一个月左右,付首付,并且办理过户的事,我们过户的任何手续都没办,就付首付,是不是太没保障了,如果我们在他说的时间,不付首付,他会不会以此理由扣押我们的定金。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拜托了,帮帮忙,现在挣个钱不容易,买房更不容易。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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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楼市小飘窗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