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税的问题,有谁帮我用案例分析一下。没有看懂下面的意思。$https://m.fang.com/ask/ask_399027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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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问题,有谁帮我用案例分析一下。没有看懂下面的意思。
5.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1)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2)自营房产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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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赚到你偷笑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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