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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违约

    我于2010年11月7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购买路的珊瑚湾一期65#别墅的预售合同。合同约定分期付款(组合贷款),最后一笔款项是银行的贷款,付款期限是2010,12,12日,签合同时我就提出银行放款时间不是我可以确定,他们说晚了没问题。贷款银行是房产商指定的工行黄埔支行。我2010年11月7日与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银行放贷慢,2011年2月1日才放贷。2011年1月办产证前房屋维修基金已经足额缴纳,二月小产证已经办下来。然而,到今年6月还没有收到交房通知书(按合同交房应书面通知),于是就致电物业询问没有明确答复。7月再次致电询问情况房产商告知我最后一笔款超期付款,已经违约。要我交清违约款后才能发收房通知书,之前他们没有告知我已违约的情况,请问我违约了吗?如果打官司,我要如何阐明观点?我会赢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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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ang413926

    发布于2012-02-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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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街舞运动 丨Lv 0
    你应该是被骗违约的,所以你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对付他
    +1 2012-02-14 举报
  • 放肆coco 丨Lv 2
    我觉得不算是你违约!因为银行放款的期限不是你主观控制,你已经履行好合同,不违反其它条款;收齐楼款发展商交楼你使用天经地义,叫你交违约金是另有隐情。你应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012-02-14 举报
  • 麦豆豆86 丨Lv 3
    本人的个人认为:如果是打官司你的胜算很高!这么专业的问题还是去问问专业的律师吧!
    +1 2012-02-14 举报
  • 神保彰 丨Lv 3
    我觉得不算是你违约!因为银行放款的期限不是你主观控制,你已经履行好合同,不违反其它条款;收齐楼款发展商交楼你使用天经地义,叫你交违约金是另有隐情。你应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012-02-13 举报
  • 春来2011 丨Lv 3
    你是没有违约的 合同上面有注明的 因政策影响不算谁违约哈
    +1 2012-02-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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