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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继承法与居住权问题

    我父亲有一套住房,是单位的房改房拆迁后按政策补偿自行购买的住房,有产权证,户主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我哥的户口都在父母户下,哥哥他们无住房,一家与父母住在一起,但他工作单位很好,尽管嫂子现无工作,但一家人平均收入远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完全有能力购房。现母亲已故,因哥哥是继子,与父亲关系一直不好,父亲想把母亲的遗产进行协商继承,把房子出售后给哥他们15万元自行购房,剩余的自己留下购买一小套。但哥他们非要拿走房子的一半21万元才肯搬走,而且要求父亲必须现金给他们后才肯搬离,否则以享有该房子的居住权为由不肯搬走。现父亲想通过诉讼解决此问题,按法律规定判给他们房子1/6的继承权,这点肯定是没问题的,但请问以现金方式补给他房子1/6的继承权后,哥他们是否仍享有该房子的居住权,法院能不能强行叫他们搬走? 北京市

    居住权 购房 户口 户主 举报

    提问者:比你有型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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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Shuilanse 丨Lv 3
    你们最好先上诉,通过法院判决,你哥哥拿到六分之一的继承权现金以后,你们可以通过判决书重新做新的产证出来,他已经不享有该套房子的居住权了,但是作为上海人如果在上海没有房子的话,法院也不好强制执行让他们搬走的
    +1 2012-02-05 举报
  • 全乱套了 丨Lv 1
    有继承权
    +1 2012-02-05 举报
  • 魁中魁 丨Lv 1
    比较麻烦 不过法院还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1 2012-02-05 举报
  • 青青草尖 丨Lv 0
    根据国家继承法是有继承权的!
    +1 2012-02-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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