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买卖,甲方故意悔约$https://m.fang.com/ask/ask_396480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964804
-
房产买卖,甲方故意悔约
我与甲方与07年9月27日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房屋是按揭的,还是毛胚房)因房屋未满一年,加上我身份证丢失,约定与08年1月15日在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如遇双方单据缺少可以顺延45天。签定合同时,我在乙方只写了自己的姓名,没有写身份证号码。但是为了预防万一,我让我我女朋友作为乙方代理人也签名写身份证号码了。现要办理时,我因身份证还没有办理下来,我就想把房屋过户在我的代理人名下。但是甲方有意故意拖延时间不去办理。在过10天就是合同期限,悔约赔偿金额是14000元。我与甲方同意后在07年10月1日入住,自己装修花费10000元,但是合同上没有提悔约的装修赔偿问题。我想问的问题是:1:我用自己的户口本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2:实在不行,能不能过户在我代理人(女朋友)名下3:我应该在合同期限前还是期限后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因为我确实想买这套房屋,不想对方悔约,不知道 如何运用法律来不使对方悔约。5:如对方确实要悔约,我除了让他赔偿悔约金之外,是否还可以得到部分装修费用。 北京市
更多
按揭贷款
购房
装修费用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yoyorave
发布于2012-03-0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起名测名
丨Lv 0
可以的 不能放在您女朋友名下的
-
-
-
oujianping
丨Lv 0
1、你可以先申请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就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户口是不可以的。2、可以过户到你的代理人名下。3、合同期后,因为只有过了合同期,卖方没有履行义务,才算是他违约。4、跟卖方好好协商一下,或者是一起吃个饭什么的。最好不要使用起诉,这个是最后万不得已才能用。5、可以追加卖方对于房屋装修的费用进行赔偿。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