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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小王,小张和小刘三人是大学同班同学,小王有一套二居室商品房,但由于某些原因,这个二居室却登记在他朋友小张名下,现在小刘想买一套二居室,于是他找到来了小张,并且到房产局查询了此房屋的登记人是小张,于是小刘拿了40万元买了小张的二居室。后来这事被小王知道了,他找到小刘,要他把房子退还给他,小刘不同意,最后小刘向法院起诉。 这事案例分析,我方是辩方,认为应该退房。该如何辩论? 急求!!!!!!!!!!!!!!!!!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商品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湖东智囊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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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henhongyan_123 丨Lv 3
    首先 要确定 房子是小王“出钱”买的1.如果对方承认房子是小王的产权 可以把买的40万全部拿回2.如果对方不承认是小王的产权 那么需要提供 小王出钱的依据 如果能提供 或对方承认是小王出的钱买的 那么只能拿回买房子的钱+利息(以存银行利息计算),此时法律上默认为你借钱给小王买房 如果不能提供出钱依据 对方又不承认的 那么你什么都拿不回..
    +1 2012-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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