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以前公司工作了,但是我以前的客户给了我以前租房子的中介费,那我不交给公司会犯法吗?
我是在一家房产中介工作,后来老板和一家物业公司合作,成立了一个物业租售中心,然后我到那边去上班了,当时有一个公司在我这边租了房子,但是没有签正式合同,只填了一份租房意向书,没有双方公司的盖章,只有签名,后来在我这边租房子的公司和房东自己签了租房合同,但是他们愿意支付中介费,事隔一个月之后我辞职了,但中介费还没支付,于是我就将这个租案交给了我的一个同事,让他去索要中介费,但他一直没要到,直到现在房**然打电话给我,说要把中介费给我,而那个租房子的公司也付了中介费,但是我都没有写收据给他们。现在我以前公司的老板,向我索要这笔中介费,如果我不给,他就报警。而他还欠我一笔奖金大约1000元,但我收的中介费是2300元,如果我给他,奖金他一定不会给我,请问如果他报警,我属于犯法行为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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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rt627
发布于2012-01-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