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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两卖的问题!!

    我去年12月20向房产公司交了55万要买他们的一处现房。但是在次之前他们已收了毛女士交来的定金15万,因为毛女士没有按口头约定接着交款,所以房产公司单方面,在没给“毛”退款,而且没有给“毛”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接受了我们的55万的房款。我们交款的时候也不知道以上情况!

    购房 定金 一房两卖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nadanest

    发布于200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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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爱房小二 丨Lv 8
    我认为可以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第十条关于土地使用权“一地两卖或多卖”处理方式的精神: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参考文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doc
    +10 2007-06-03 举报
  • lovetao4ever 丨Lv 3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个案子的话.那已经太迟了,这房子暂时还办理不了过户手续了,也就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了~其他意见同意楼上
    +10 2007-06-03 举报
  • 小木勺 丨Lv 3
    这里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是定金的性质,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可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毛女士交定金15万的性质,如果是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也就是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从你的表述看,应当是房产公司与与毛女士之间还没有达成购房协议,如果真的是这样的,那么,毛女士起诉房产公司法院也很难支持毛女士坚持要此房的请求。因为,如果是违约定金,那必须以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不存在违约定金,充其量也就是定约定金,如果是定约定金,房产公司拒绝与毛女士定约时,只要承担双倍返还就可以。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二、如果在房产公司与毛女士之间已经成立购房合同,又签订了定金条款,同时又与你们签订了一个新的购房合同,那么,就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在同时存在两个债权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那一方就很难预计了。此房就这一栋!你说你们别无选择!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个人认为:为了要下这套房子又不被法院可能判决给毛女士的可能性。最好的办法就是交足购房款,要求房产公司在法院开庭前到房产管理局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这样你就取得了物权,法院就不会判决给毛女士了。
    +10 2007-06-03 举报
  • 小称心 丨Lv 3
    您现在只有找专业律师了,一房两卖关系到法律问题产权纠纷问题还有假按揭之类的,好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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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nny4moon 丨Lv 3
    1\预付的部分房款和定金的区别?定金具备担保的性质,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2\这个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好像是毛女士执意要房子,这样我们得到房子的可能性是不是没有?在一房两买问题,法院好像比较对第一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始毛已经和开发商签定的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那他们是合法取得,法院一般会支持他,如果他没有和开发商签定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只是交了钱,打了个收据,口头约定交款时间,那我认为是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开发商可以解除约定,卖给你们.(P.S不知道你们签没签定金合同,或买卖合同).3\关于赔偿,我觉得那个律师下定论太早了,如果毛是合同的购买者最后,你们可以告开发商欺诈,如果签了定金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可是国家有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的20%,超过部份是无效的,所以我觉得你交的55万如果是定金形式的话,不一定要返你55万,返你的是总价75万的20%以内部份,也就是30万.
    +10 2007-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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