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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城市的拆迁安置房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证,听说会被相关机构拿去做抵押,这种情况会有么?

    想问一下,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这种现象存在?地区是四川成都的 北京市

    抵押贷款 安置房 产权证 产权 举报

    提问者:夏天喝凉茶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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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毛头爱民俗 丨Lv 0
    你首先要搞清楚相关机关是哪个机关?安置房会下产权只是要晚些,做抵押也有这种可能
    +1 2012-01-09 举报
  • 欣屁屁 丨Lv 1
    成都这边的安置房 一般都没有产权证! 如果有产权证也只是小产权! 相关机构没有任何资格拿那些去做抵押!
    +1 2012-01-09 举报
  • 小侯0813 丨Lv 4
    这种情况应该没有!
    +1 2012-01-09 举报
  • bxdc 丨Lv 4
    我不知道你说的抵押的责任主体是谁。那么有三种可能:1.责任主体为拆迁户:就是以拆迁户名义申请的抵押贷款,那么他们这么做是不合法的,而且抵押过程中银行会需要本人签字的,所以这种可能性比较小。2.责任主体为开发商:就是开发商在中标后为建设安置房而进行融资,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那么牵涉到建设地块是否进行拍卖,如果地块是经过拍卖的,那么他的抵押应该合理;如果只是中标负责实施建设的,而未取得该安置地块的权属,那么是不合法的,银行应该也不会办理这样的抵押。3.责任主体为**:**在对你们进行拆迁安置时,会和你们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或者协议,具体要看合同或者协议的相关内容了。如果合同或者协议内有涉及时限的话,那么在那个时间段里的产权还是属于**的,**可以进行抵押,也是合法的。(一般用来支付拆迁户的首笔拆迁补偿费用。)推测:**在推进城市化进程时,需要通过拆迁安置等手段来达到城市发展、资源整合的目的。在实施拆迁安置过程中,**想拆迁户征得土地后,向拆迁户补偿过渡费、搬迁费、奖励费等等,来鼓励和动员拆迁户们的搬迁,并**会向拆迁户承诺2年或者3年后让拆迁户住新房,包括拥有房屋产权(具体在拆迁合同或者协议里面体现)。然后用征得的土地进行项目立项、土地流转、招投标、方案、设计、施工等手续,经过合同规定时间的开发,房屋建起,拆迁户拿到产权证,算完结。至于限制时间内谁抵押了怎么了,这个和拆迁户已经无关了,只要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能拿到产权证就可以了。因此我推断,2和3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其合法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1 2012-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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