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撤销前后的婚内购房债务是否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后购房,购房合同已签,因家庭原因,打算退房。双方父母出资,我家女方出资多,对方男方家庭出资少,因购房对方还借他家亲戚20万。尚未办理贷款手续房产公司告知,不能退房,一定要退房的话,需等到购房合同签订后半年后开发商起诉我们违约,撤销合同并退房,要扣违约金+滞纳金=10%的购房款。目前有2个问题请教各位大大,1,如果半年后判决撤销购房合同后,获得的剩余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要共同承担对方的20万外债? 2,我只想拿回我家应得的,对方如果近期(开发商起诉撤销购房合同前)起诉离婚,我是否必须承担那部分外债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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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逍宇1001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