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签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不给兑现。(来自北京自建房小区)
我是79年因工作需要从农村老家迁到A村三队(迁来时老家的户口注销了,宅基地也全部收回),经A村大队同意后给我一块约80平方的地方让我自建房屋居住,可是这块地属于A村四队的地,我们居住30年了也没有办宅基证和产权证,现在拆迁了,当时是镇**给我们签的合同,上面说只拿差价就能上房了,可是现在四队的把合同从镇里把我签的合同要走了,说我是属于租用他们集体的地,每平方要交给他们500元的地皮钱才能上房,因为当时也没有说是属于租用,只是大队同意给我们地方自建房用来居住,所以那时候也没有给他们签土地的合同,现在其他人都上房了,而我因为没有给四队钱所以现在不能给安置。我们一家6口人只有那一个住的地方,现在不给房子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给镇**和县信访都反映过了,可是他们根本都不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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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翁捷在线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