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半年前我和别人签了买卖房屋协议,因为地产商的原因一直没有过户。购房钱对方已经给我了。

    现在妻子提出和我离婚,那这个房屋买卖有效吗?我有对方给我转账的票据。请问法院应该怎么采信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irischou2008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我不帅谁帅 丨Lv 0
    买卖有效,卖房子的时候你们还是夫妻,都同意了的撒。卖房子得到的钱是共有是 分了就是了
    +1 2012-02-03 举报
  • 买买提明 丨Lv 0
    买卖协议在前,离婚在后,当然以协议为效法院应当已签订日期或见证人,或转账票据为效
    +1 2012-02-03 举报
  • atomweb 丨Lv 3
    有效,共有的,你们想咋分都行
    +1 2012-02-03 举报
  • hao19 丨Lv 0
    实属无效,,买卖交易以过户为准!
    +1 2012-02-03 举报
  • 徐秋实 丨Lv 3
    有效的哈 算你们夫妻共有
    +1 2012-02-03 举报
  • 不明白要问 丨Lv 1
    有效啊,如果房屋是共有了,那卖房的钱也是共有的,比例是多少看你们协商了,
    +1 2012-02-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