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屋权属登记(来自连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391357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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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来自连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房屋经过初始登记后,将房屋出售,在未办理转移登记前,是否可理解为该房屋的权属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开发公司的。在未办理权属登记前,又将购房合同转手出售,但无法更改**名称,导致无法办理权属登记,此时的房屋权属为谁的,如何通过法律办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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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情感月光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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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ruyan
丨Lv 3
开发商拿地用的是开发许可证和用地什么证,购房转手出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现在办理转移登机前是要先网签的,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初始登记,权属是开发商的,但是你买的购房合同时没有效力的,要重新网签,这个要问开发商!如果你起诉,法院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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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95
丨Lv 0
原则上是属于开发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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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joy
丨Lv 4
找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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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灼灼
丨Lv 2
这种情况的话要是想买卖只能去和开发商协商改底单,这个比较麻烦,有的开发商不同意改,只能等下房本再和买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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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ybill
丨Lv 3
1.不是2.找建委问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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