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婚前房子,已经签合同卖出没办理过户手续,我想要回来,用老公的名字起诉还是
老公婚前的房子,我和老公再婚,我俩打仗回了娘家,回来房子老公已经出租给别人使用租期10年,我起诉要房子,住房说他有出租协议,法院判决是出租协议生效。租期10年,租金10年一次性付清。一年5仟元,10年5万元。现在已经到10年,我要房子,住房说是他买的,有出卖协议,出租协议和出卖协议是同一天签的,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当年起诉是用我的名字起诉的,现在用老公的名字起诉还是用我的名字起诉,我能要回房子吗?产权证是老公的名字,我们俩没有办理离婚。因为房子是单位房改房当时没有办理房权证,老公是无权出卖房子的,他们俩签了两个协议,一个出租,一个出卖,我起诉要房子他说是租的,租期10年,现在的出卖协议还能生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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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58LULU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