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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父亲于03年购买同村一居民自建两层楼房,当时只自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取得对方的房产证,土地

    有公证但没办理过户手续现面临拆迁,我能取得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的补偿吗,若是原主人申明土地使用权归他,而我声明当初订立合同我也取得转让的使用权,并持有土地证,这种情况怎么办啊?即使不出现上述情况,到时候如果是按面积补偿,可能取得的三套房屋的房产证我需要是父母的,到时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缴税吗? 北京市

    购房 土地使用权 拆迁补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二三线城市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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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西嶺雪峰 丨Lv 2
    1、首先你们现在的2层楼房按照法律是属于产权人所有的。拆迁赔偿肯定给产权人。所以你得赶紧在拆迁之前过户到你头上。2、如果原出售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话,只能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赔偿,拆迁的补偿会远远大于赔偿。3、你现在直接把原出售方过户给你父母,现在赔偿的房子就可以直接办你父母的名字
    +1 2012-02-01 举报
  • 侠客联盟 丨Lv 5
    不行哈`拆迁补偿给原业主哈`如是你们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因为拆迁的时候只认原产权证,不认公证书的哈`
    +1 2012-02-01 举报
  • 激情广角 丨Lv 0
    最好去办理过户手续,你父母过户给你的话,会产生继承税。所有税费给你发个模板吧。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相关规定请咨询财政局。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 1、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4)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3、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1 2012-02-01 举报
  • 旅讯网 丨Lv 3
    这样的话,房屋土地使用权肯定是你的,但是要以前的买方配合!
    +1 2012-02-01 举报
  • 米开朗基罗1988 丨Lv 0
    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管局的哈
    +1 2012-02-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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