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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怎么赠与女儿?要怎么做?

    我房子是08年发的产权证,现在还欠银行贷款。有一个20个月大的女儿,现在和妻子协议离婚,双方想把房子给女儿。应该怎么办啊? 北京市

    房屋赠与 产权证 产权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5410165562

    发布于2019-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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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223224366 丨Lv 2
    既然你说到了女儿女婿,想必女儿已经结婚了(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父母将本应在自己名下的拆迁还建房屋(父母的拆迁还建房本应办到自己名下)写在女儿名下,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对于这种赠与的认定,女儿是否结婚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女儿已经结婚,该房屋原则上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可以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女儿而不赠与女婿,这样的话,就不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了.
    +1 2019-04-09 举报
  • ask6762115577 丨Lv 1
    你好,不能,除非到开发商那里改名字。赠与合同是单方纯获利益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的任意撤销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不受保证书的约束。本案拆迁房屋置换回迁房正在建设过程中,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且本案赠与的两套房产亦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也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因此,你对赠与的房产享有任意撤销权。另外,需要考虑原先的五间房屋是否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且撤销效力及于赠与的全部财产;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且你妻子仍旧坚持将房产赠与给女儿的话,需要先与你将共同财产分割,在明确自己的财产份额之后,再赠与给女儿。
    +1 2019-04-09 举报
  • ask449689612 丨Lv 1
    没有房产证怎么过户呢。母亲可立遗嘱,将该房指定由女儿继承,若去公证处公证更好。母亲也可以和女儿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可以公证。
    +1 2019-04-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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