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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签订购房合同,其余款项办理按揭贷款,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办理贷款吗?需不需要买方负违约责任?

    本人购买二手房(买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总价180万,约定三层首付,其余款项办理按揭贷款,但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委托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价仅在145万左右,需要提高首付款,但我已没有能力提高首付款,这属于买方(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办理贷款吗?需不需要买方负违约责任? 北京市

    购房 房价 房产委托公证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8275553740

    发布于2019-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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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907430740 丨Lv 0
    可以与卖方协商终止合同,退回已付房款,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 2019-04-03 举报
  • hao19 丨Lv 0
    你好,这不属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贷款。
    +1 2019-04-03 举报
  • ask4154471585 丨Lv 1
    你好,贷款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要违约
    +1 2019-04-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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