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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式商品房与动迁房有什么不同?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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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动迁
动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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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516666124
发布于2019-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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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子韩
丨Lv 3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来说:具体来说:(一)配套商品房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定。(二)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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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琳萍
丨Lv 3
动迁房如果是货币动迁就可以买卖。如果对方是安置动迁,责不可以过户交易。但可以签定强买强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定效益,等产证满三年可以交易过户。如果你买的动迁房不满三年,一定要求鉴定强买强卖合同。动迁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交税过户:注意二个关键点:(1)卖方的房屋不满五年时间要缴纳营业税5.6%和个税1%‘(2)买方(针对你们夫妻双方)是否首次买房从而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申请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3、契税按评估额:首次买1.5%,非首次按3%缴纳,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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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19172250
丨Lv 2
一、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二、每户家庭在沪限购1套房: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三、动迁房提前上市: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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