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房子的问题
我自己的房子委托我朋友给我卖,当时我朋友收了买方的定金,但这个定金并没有交到我手里,他们之间签订了合同,但最后这个人不要了,我朋友只退给他了一部分定金,剩下的定金不给了,他这个做法可以吗?现在那个人找到我头上,跟我要钱,但这个钱我并没有看到,我和我朋友之间也没有合同,我只是口头委托他的,这个钱是不是不应该由我偿还?还有就是我以前是公务员,现在已经退休了,如果这个曾经想买楼的人去法院起诉,这件事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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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笑眼咪咪
发布于2019-01-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