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直管公房单位以房屋安全隐患收回房屋是否合法

    直管公房单位以房屋安全隐患收回房屋是否合法各位律师好,我是直管公房认定的承租人,按期缴纳房屋租金及各项费用,并且没有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条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出租等违法情况,现公房单位以房屋安全隐患为由,但没有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相关证明,直接要回收房屋并提供其它地方的租住用房,并限定日期让我搬离。请问各位律师公房单位这么做是否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我会请法务保障我合法权益。补充:我所居住的直管公房面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并且已经划定征收范围内 北京市

    房屋征收 危房 土地 租房 举报

    提问者:alunkl

    发布于2019-01-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