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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双方离婚后,产权证的办理问题?

    男女双方离婚后,经法院判决女方只有单位福利房的使用权,男方要帮女方办理,女方是否需支付给男方现市场的一半价格.男方也可拒绝办理吗?

    福利房 产权证 产权 举报

    提问者:百花城

    发布于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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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镜花源 丨Lv 4
    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后原则上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合理分割; 你说法院将福利房的使用权判给了女方,那所有权判给谁了?更或者夫妻到底对这个福利房是否本来就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还是楼主打错了?就是把所有权判给了女方?如果是这样,男方如果念旧情可以帮忙办理产权过户,应为也就是到相关部门提交一下资料,其实只要女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也可以去办理的,都离婚了就离的干脆点,自立自强些!当然女方如果愿意付点钱给男方那就另说了,看双方的协议。 男方在办理手续的必要配合方面不可以拒绝,但没有义务完全代理产权转移办理。
    +1 2007-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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