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一房二卖时我能获得什么赔偿;求解释?
您好,我是今年4月购买的北京一套房屋,但是现在房子也没有过户,理由是,房本的批量抵押登记归档手续没有办理完毕,因此银行无法进行解押手续,即无法完成过户。可房东现在要求我把尾款全部支付给她,否则她就将房屋转卖第三人。我想了解,如果她真那么做的话,房子肯定是保不住了,那么我之前交付给她的首付款是否可以获得双倍赔偿详细情况如下,在签定合同之时,房东还没有得到房本,房本还没有下发。合同签定二个月后,大概是6月底的时候,她才得到房本。但那个房本是有抵押章的。无法过户。随后我独自去房管局查询过该房屋,确实在进行批量抵押登记归档工作,而且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这个过程大概需要2-3个月,而且也并不能确定就是3个月为最长时间。于是我也没有再催促房东和中介过户的事情。在买房的时候,我们是选择全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但是由于她当时未能提供房本,因此我们选择将房款进行银行托管。可突然房东说,不如这样,你先以定金的方式给我26万,就算你贷款,也是要先给我那么多钱的首付款不是么,你先给我26万,这样我可以拿去银行办理解抵押手续,这样就可以更快的过户。中介也支持她的说法。我们具体不太懂,但听她说的还是有道理的,因此也就答应了。毕竟我们想要买下她的房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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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933588380
发布于2018-10-2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