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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不想卖房了,请问买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他打算把他的房子给卖出去,但是后来他和一个买房子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但又反悔了,不想要买房子了,所以我想要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买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呢?计算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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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34995739

    发布于2018-10-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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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022145080 丨Lv 1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交付定金约定定金罚则,出现违约时守约方可以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但是只能选择一个形式。即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只能择一主张。如果对方不愿意采用违约金的形式,你可以走诉讼程序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1 2018-10-13 举报
  • jimeking 丨Lv 3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好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形成经济丢失而向对方付出的赔偿金,实践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形成的丢失的一种补偿。关于买房者(甲方)来说,假如逾期付款,就应该向卖房者(乙方)付出违约金。因为因为甲方未在规则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实践上就等于乙方在从甲方应该付款之日至实践付款之日的这段时刻里为甲方垫付了甲方应该付出的款项,相当于乙方在为甲方供给借款买房,甲方在这段时刻内占用了乙方的资金,当然除了应向乙方付出违约金之外,还应向乙方再付出因为占用资金而需付出的利息。关于乙方来说,假如未能按合同规则的时刻将房子交给甲方,也应该向甲方付出违约金。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丢失。除了付出违约金之外,因为乙方在合同规则应交给房子之日至实践交给日这段期间实践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付出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假如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能够依照约好的违约金要求赔付,比如说延期交给万分之一赔付的,那么100万元的总房款,违约金就是每天100元,然后再乘以违约的时刻
    +10 2018-10-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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