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去年被强拆的,东西还没搬完,钥匙还没交,就给我拆了,他们拆迁协议文件上写的程序是先赔偿后搬迁他们违反了那些规定?
我的房子是去年被强拆的,东西还没搬完,钥匙还没交,就给我拆了,他们拆迁协议文件上写的程序是先赔偿后搬迁,实际他们是房子都强拆了,安置房还没给我确定,协议文件上选房范围写的是全市范围,没限楼层,我后来在XX局推选的房源中选了房而且报给XX局分管拆迁的人,可等到结算房子的时候,却不让我要了,原因是我选的一楼,开发商为了促销一楼公开宣传是买一楼送地下室和小院。一楼房价相对是楼层里的最高的,但他们给我推荐房源时我就告诉XX局分管拆迁的人我想要一楼,他们当时还说他们推荐房源就有1楼。我是按照他们推荐的房源选的房,报给他们时XX局分管拆迁的A说可以了他给登记上了,当时A也没有给我说不能选一楼啊。我们单位其他人好几家都嫌一楼阳光不好,不安全、乱选我楼上。楼层不同开发商要房价也不同,XX局最后给他们的价格是一样的。我们是置换房。唯独不让我按协议置换,XX局在结算开始,不让我要我选的一楼,我告到XX委后,XX局又叫我要一楼了,XX局专门出了一个文件,针对我要的一楼写了一条说:一楼送的地下室和小院,让我自己和开发协调。当时我看到文件时给A说,开发商是买一楼送地下室和小院的,我和开发商不用协商。过了一段时间,XX局分管拆迁的A又给打电话说:你要不成了,原因是开发商给卖了,巧的是在A给我电话前一天,开发商销售人员给我打电话让我抓紧时间交款。当我拆穿A后,A代表XX局说:你可以要这套房,但要把这套房的整个房子的差价掏出来。他给了他们算好的结算单(两张纸)让我看。我是置换房,是按1:1、42置换,我为什么把这套房的整个房子的差价掏出来。其他人都不用掏差价。现在XX局不给我结算,让我走法律告他们。昨天XX局又把我妹找过去,说可以给我减免一点差价,我不同意,我具体该怎么办?他们违反了那些规定?我该从哪几方面告他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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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181604654
发布于2018-10-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