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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17年8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棚改补偿协议,今年5月开发商让我和他去地税局交纳税款应该是开发商交还是拆迁户交?(来自九江地税局小区)

    我于17年8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棚改补偿协议,今年5月开发商让我和他去地税局交纳税款。(当时签订时他多给了50平方互不找差。我厊有产权房屋80平方,一共给我130平方楼房)让我交多给的50平方营业税。当时地税局办公人员说我签的协议己过期,并说现在营改增了(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开始)不能交,只能到国税按买卖交纳,现在开发商说让我全额交税(到国税去交)这样合理吗?我原产权也要由我交税。营改增后安置房视同销售,应该是开发商交还是拆迁户交?谢谢U 北京市

    开发商 全款 楼房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1841794694

    发布于2018-09-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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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71486239 丨Lv 2
    一般情况下,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不交税,
    +1 2018-09-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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