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是否已严重侵害了一期所有业主的切身利息?地方有无关于小区不入住物业费少交的有关法律规定?总高8层和18层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

    小区一期住房近日正在交房当中,原先签订的《售房合同》上写的是中房怡和物业,收费标准是1.15元每平,预收一年物业费,但交房时却要求所有一期业主签订《补充协议》,一年后物业改成浙信物业(开发商自己的物业),物业费也从原来的1.15元每平计划上涨到了1.65元每平,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而不签订《补充合同》就不交房给钥匙。是否已严重侵害了一期所有业主的切身利息?地方有无关于小区不入住物业费少交的有关法律规定?总高8层和18层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应该有所不同?这种不签订补充协议就不交房给钥匙的做法是否合法?谢谢答复。 北京市

    开发商 业主 物业费 卖房 举报

    提问者:ask6234735123

    发布于2018-09-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ask1602621453 丨Lv 1
    你好:请律师帮忙解决
    +1 2018-09-28 举报
  • 王景诗 丨Lv 3
    协商不成,及时诉讼处理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1 2018-09-28 举报
  • ask4406499760 丨Lv 2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1 2018-09-28 举报
  • ask4276387711 丨Lv 1
    协商不成,及时诉讼处理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1 2018-09-28 举报
  • ask9738357938 丨Lv 1
    不合法,涉嫌违约
    +1 2018-09-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