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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厂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工程所需的门类产品,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第二条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产品:见附件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人民币 圆整(大写),¥ 元(小写)。包括:第四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jg/t177-XX自动门系列的要求。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1. 自本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作为预付款。2. 乙方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当日经甲方有关部门到场验收后,当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进入安装阶段。3.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当日经甲方有关部门到场验收后,当日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第六条 甲方责任范围1 甲方应提供技术要求。2 甲方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第七条 乙方责任范围1.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至甲方工地测量门区尺寸。2. 对门区地面及现场情况进行测绘,并负责将测绘情况与甲方通告3. 负责产品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4. 负责对甲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的培训和指导。5.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第八条 交货及安装工期 乙方应在XX年 前将设备运至甲方的指定地点,完成所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 验收 乙方在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单》。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场进行验收,共同签字确认。第十条 保修期及维修1. 乙方保证设备全新。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个月。3.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2天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并限期乙方修理、返工,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记延误一天支付对方违约金50元/天,甲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延误一天支付对方违约金50元/天。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后的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机关或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 知另一方。否则,因为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途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1. 在双方签字确认技术方案后,如甲方对合同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等提出变更,须对本合同款作相应调整。2.在合同签订后欲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需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1. 本合同除正文外,还包括以下附件:附件以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为保护商业机密,本合同所有相关资料在未经对方许可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和执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甲方: 乙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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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甲方:乙方:北京欧兰凯盾自动门有限公司为保证甲方的自动门设备良好地运行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设备维护保养合同:一、合同的主要内容1、乙方有偿为甲方所属(或所管理)的自动门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2、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的自动门设备型号为: ,数量为: 樘,设备安装地址为: 。3、双方约定的保养期限为 年,维护保养日期自保养费交付之日(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4、双方约定的维护保养费用为:大写 圆整 (小写RMB: 元整)。二、维护保养的项目及要求1、检查自动门停位是否准确,通过调整使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2、检查自动门启动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以保障行人正常通行时处于良好的自动检测状态。3、检查室内、室外紧急停止按钮、残疾人按钮、防夹、防碰等接触或非接触式安全传感器是否安全有效,通过调整和维护使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4、定期检查设备内的电气线路连接是否可靠、保证设备的各项指令正常传输与受控。5、定期检查减速电机的润滑情况,运转时是否平稳,有无过载、过热现象。通过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及调整相应的连接部件保证其运行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6、检查设备的制动系统是否可靠,保证设备正常的刹车制动性能。7、检查自动门设备的传动轴、轴承、承重轮系、承重轨道等重要配件的工作情况,避免因未及时更换易损件而导致重要部件的损坏形成设备大修。8、检查自动门有无异常机械噪音,提供技术咨询供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需由乙方检测并排除。9、上述各项要求如不能通过调整、维修等措施达到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配件的建议。10、提供及时的电话咨询服务,协助甲方管理人员快速排除因人为因素形成的简单故障。11、定期电话回访设备的使用情况,避免设备“带病”工作。12、培训甲方的设备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正确使用自动门设备和日常保养。三、维护保养次数及故障处理时间要求1、本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次数为每年4次。第一次维护保养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隔三个月(间隔误差不大于10天)进行下一次维护保养,合同到期后3日内进行最后一次保养。2、保养周期内设备出现的临时故障,在电话指导后不能及时排除的,乙方应于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自动门故障修理。3、保养期满后提醒甲方管理人员续签合同,如客户不需续签的,向其说明可能造成的损失与不利影响并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服务。四、费用范围及费用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内的维护保养费是乙方人员定期检测、维护和出现故障时到现场进行维修的差旅、技术咨询及人工费用。2、保养费内包含金额低于200元及以下的配件费用,对于金额高于200元及以上的配件,甲方在更换配件前须支付所更换配件的费用。3、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首次保养工作进行前一次性支付。五、双方的责任乙方责任:1、按照保养周期对甲方的自动门设备进行本合同第二款中所有项目维护保养。在甲方有临时报修时,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对甲方的自动门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电话回访,掌握自动门的运行状况。3、在维护保养工作中,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4、乙方保证所提供配件的质量。保质期为更换之日起三个月。在质保期内,新更换的配件因质量原因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更换。5、乙方提供的配件应给予甲方 折优惠,并免除更换配件所需的工时费。6、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自行保养的,乙方不得设置技术障碍阻碍甲方人员自行保养,并按正常零售价格提供配件。甲方责任:1、在现场维护保养与维修时,甲方需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并在电源、作业用梯子、维修警示牌等方面给予协助。2、甲方尽可能指派专人对自动门设备进行管理与操作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最好不要管理或操作设备。3、每次维护保养或维修结束后,甲方由相关管理人员在乙方人员所持维修单上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六、安全声明1、乙方保证自身具有自动门设备设计、生产制造、维修、维护的相关资质。2、乙方为甲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具备检测、维修能力,在正常维护保养及维修的条件下,须保障自动门设备的各项性能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3、在安全性能上,如甲方不存在同意使用失效安全传感器及配件或要求超标准提高设备运行能力的情况,乙方应保证设备自身是安全可靠的,并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性能。4、乙方不承担因设备管理不当,行人使用不当或儿童、老人、病残人监护不当形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相关文章:请带好您的孩子)5、因行业标准要求更改或提高而原设备未配备相应安全配件的,如甲方未及时更新设备而形成安全事故的,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七、违约责任1、在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一天维保期免费延长一周。2、在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随意减少维护保养频次,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每次300元的赔偿。3、经乙方维修人员完成维护保养或维修自动门后,自检符合行业标准,甲方不签署意见及签字盖章的,视甲方默认本次维护保养或维修合格。4、如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履行协议要求乙方进行的工作。八、争议及解决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2、各项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欧兰凯盾自动门有限公司。九、合同份数与生效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之日起合同生效。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北京欧兰凯盾自动门有限公司(售后部)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