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原来动迁房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多了一个哥哥的名字。产证没有出来之前我已经把动迁房安置房卖了还有违约金为房款的百分之四十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3436817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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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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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18284704
丨Lv 1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你哥哥可以主张撤销你和别人签的的合同,你要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过高,你可以主张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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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71941177
丨Lv 1
如果你哥享有权益,他不同意卖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无法履行,要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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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60977840
丨Lv 1
合同是否有效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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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是个猪
丨Lv 4
如动迁房是你和你哥共有的,你哥可以主张撤销合同的,但是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撤销合同需要你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了解案件细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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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kunhan
丨Lv 2
违约金过高不合理,你哥哥是否有产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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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36017578
丨Lv 1
合同是有效的。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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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26357019
丨Lv 1
合同有效,违约金约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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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248414356
丨Lv 1
如哥哥是安置对象,他不同意卖,他有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违约金为房款的百分之四十,不合法;但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购房者有权主张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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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聊海阔
丨Lv 2
你违约了确实是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除非是对方的损失低于违约金,你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毕竟是因为你哥哥的原因导致。你可以电话联系我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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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146616874
丨Lv 2
有效。违约金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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