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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生我案件情况楼房总层高5楼的房子,我买的房子买在4楼。为什么算公共面积呢?

    律师先生你好:我案件情况:楼房总层高5楼的房子,我买的房子买在4楼。我4楼北面房间的顶部位置位于5楼上面是个没有封闭的露台,今年打算装修入住发现北方房间顶漏水严重,原因是5楼的露台既没有做防水也没有做地平,所以一下暴雨水就积在露台上。和5楼业主商量让他做个防水,但是对方以不再自己产权证面积内,属于公用面积为由拒绝。想问,像这种情况如果算是公共面积就无法找他做防水了么?但是这个是他家的露台,别人也无法入内,为什么算公共面积呢? 北京市

    楼房 业主 产权 露台 举报

    提问者:ask3872428656

    发布于2018-08-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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