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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于2017年11月9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被告知该房产于2017年11月8日法院查封,后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经过查询得知当事人与他人有借款纠纷,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7年10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执行裁定书内容是对当事人130万元财产进行查封未说明该套房产,现当事人既不履行合同也不赔款,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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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983894785

    发布于2018-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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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7825633324 丨Lv 2
    您好!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带着材料,当面了解下
    +1 2018-08-25 举报
  • ask9976142214 丨Lv 0
    您好!很荣幸接到您的咨询,您的问题这边已经了解了建议你带着合同到律所来让律师帮您看看,鉴于您的情况相对复杂,这边建议您到律所与律师面谈咨询,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案情和情况给出您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1 2018-08-25 举报
  • 冯文招 丨Lv 3
    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18-08-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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