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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于2017年11月9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被告知该房产于2017年11月8日法院查封,后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经过查询得知当事人与他人有借款纠纷,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7年10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执行裁定书内容是对当事人130万元财产进行查封未说明该套房产,现当事人既不履行合同也不赔款,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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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800578846

    发布于2018-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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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酷BB 丨Lv 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 2018-08-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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