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https://m.fang.com/ask/ask_3433522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4335223
-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2017年10月30日我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款160万元,于2017年11月9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被告知该房产于2017年11月8日法院查封,后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经过查询得知当事人与他人有借款纠纷,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7年10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执行裁定书内容是对当事人130万元财产进行查封未说明该套房产,现当事人既不履行合同也不赔款,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且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北京市
更多
全款
购房
房屋过户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800578846
发布于2018-08-2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酷BB
丨Lv 1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