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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通过房产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产权人未到场,没有房产证原件赔偿标准怎么定?

    我通过房产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卖方产权人未到场,没有房产证原件,只有一张房产证照片。第三人(不是委托书上的受托人)持公正委托书代签的合同。我交了5万元首付,1万多的中介费。当时约定卖房找银行办贷款,现在已经一个半月,贷款还没有消息,我担心卖方手续有问题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中介那边没有如实跟我说明情况。 请问:1、如果我是否可以以合同无效,要求中介返还首付款和中介费? 2、如果受托人出面追认合同有效,我是否能以之前合同无效,需返还我之前交的首付款和中介费,重新订立合同? 3、中介如果不退还我中介费,我有什么办法主张权益? 4、由于中介明知道这是无效合同还这样办理,给我造成的费用损失或错过买房时机或得房时间延误,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怎么定? 北京市

    购房 产权 中介费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1871968

    发布于2018-08-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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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262912680 丨Lv 2
    如果对方进行追认,那么合同依然有效。
    +1 2018-08-24 举报
  • ask9793272020 丨Lv 2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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