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2016年7月份将网签合同房子卖给买房,付给我房价一半的款我要求房价过分吗?(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律师您好,我是卖方,2016年7月份将网签合同房子卖给买房,付给我房价一半的款,因为有房贷2016年10月份还完贷款,买方找的中介说三个月能办理完改名手续,2017年6月份没有办好,买方让中介给我3000元违约金后再给他些时间,写了几条说7月10号前办理完,10号以后一天给我违约金200元,直到2017年11月中介告诉买方和我说名字已经改了,就等开发商签字盖章最后一步了,买方看到改成他名字的网签合同后又给我一部分钱,一直到2018年7月底半月前中介给买方退了中介费和合同,也就是两年了改名字这个事一点没做,合同回到了原点,现在我能要求按现在房价吗?两年了我配合签过几次字,说是改名手续需要配合的,我全力配合了,说手续到最好后一步了,现在两年手续一点没变,我要求房价过分吗?我觉得要是合同改名程序过程中我不能涨价吧,现在是买方完全没按协议来的,希望律师指导,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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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411767171
发布于2018-08-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