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2008年跟前夫在财产公证处做了公证,2009年前夫借了40万,要拍卖我的房子,合法吗

    我2008年跟前夫在财产公证处做了公证,2009年前夫借了40万,2011年我们就离异了,现在法院判我偿还这四十万,要拍卖我的房子,合法吗 北京市

    房产公证 拍卖房 房子 公证 举报

    提问者:ask4228458199

    发布于2018-08-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913512133 丨Lv 1
    具体要看判决内容,建议尽快处理,还有上诉期的。
    +1 2018-08-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