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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您好: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返还双倍定金!现在还未履行这个买卖行为,而现在我们不想卖这个房子了,是否一定需要支付双倍?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北京市

    定金 集体土地 土地 农村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660624932

    发布于2018-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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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79873551 丨Lv 2
    当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合同具有效力。
    +1 2018-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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