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https://m.fang.com/ask/ask_3412771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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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您好:16年6月签订了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证)以及附属房屋的买卖协议,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返还双倍定金!现在还未履行这个买卖行为,而现在我们不想卖这个房子了,是否一定需要支付双倍?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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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60624932
发布于2018-08-07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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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879873551
丨Lv 2
当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合同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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