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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卖方,四月份时买方付了定金和首付,有些个人原因一直没过户,现在房价涨了五六万还有别的赔偿吗?

    我是卖方,四月份时买方付了定金和首付,有些个人原因一直没过户,现在房价涨了五六万,我想毁约,合同上明示,卖方毁约按定金双倍赔偿,他给了我两万,现在我需要付给他四万,还有别的赔偿吗? 北京市

    定金 房价 过户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7422343407

    发布于2018-07-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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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190801547 丨Lv 0
    需要按照合同履行承担责任
    +1 2018-07-31 举报
  • ask3038170277 丨Lv 1
    如果对方的损失已经超过定金的损失,对方可以主张实际损失,包括房屋差价损失。
    +1 2018-07-31 举报
  • ask2457799602 丨Lv 1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
    +1 2018-07-31 举报
  • 熊猫夏天烧香 丨Lv 2
    您好:单方毁约要小心;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18-07-31 举报
  • ask3829484012 丨Lv 1
    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1 2018-07-31 举报
  • ask7464655441 丨Lv 2
    对方可以选择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如选择让你承担定金责任,那么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
    +1 2018-07-31 举报
  • ask4554140446 丨Lv 1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7-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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