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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5月份本人购买了哈尔滨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商铺(建筑面积138(来自重庆大鼎第一时间小区)

    2018年5月份本人购买了哈尔滨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商铺(建筑面积138.02平方米)。2018年5月18日与这家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当2018年6月27日本人交付完所有款项准备进户时发现该房产已被开发商于2018年5月21日以出租方(甲方)的名义出租给了别人在该房屋内经营 “连锁酒店”,并对房产开始了装修,导致目前本人无法进户正常使用。为此,本人在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集团总部进行了投诉,到2018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本人得到该开发公司客服经理的回复是相关部门对此事无结论。本人现在想聘请走法律程序,起诉该开发公司违反合同法和物权法,要求进户,恢复房产原状,撤销租赁合同,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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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水晶蓝妹妹

    发布于2018-07-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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