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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原住房位于临街二楼,一楼是商铺,五年前,一楼商铺租户要做门头广告我有那个义务吗?(来自东莞常平广场商铺小区)

    请问我原住房位于临街二楼,一楼是商铺,五年前,一楼商铺租户要做门头广告,需占用我楼部分外墙,给同我方协商,同意他使用,并付了5OO元钱,两年后他买下了那两个商铺,。但一直没告诉我方。今年我把住房卖给别人做办公室,也要做广告。买方要求我必须让一楼商铺拆除占用的二楼外墙的广告牌,。请问住房买方合法吗,我有那个义务吗。住房买卖合同上没有对外墙规定和说明。 北京市

    购房合同 商铺 楼层 举报

    提问者:ask3917637021

    发布于2018-07-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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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23616641 丨Lv 1
    您好,没有义务
    +1 2018-07-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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