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二手房东签订合同,租期为3月12到九月11.房东因私自改造房屋结构被当地警方砸了几间房起诉得话法院传票能传达吗?
本人与二手房东签订合同,租期为3月12到九月11.房东因私自改造房屋结构被当地警方砸了几间房,7月底要求给其余住户涨房租50-100不等,说不同意就搬走,本人不同意房东要求涨100得要求,7.12连夜搬到另一家的一个小房间,因条件差对本人身心造成一定的损害,合同期内随意涨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7.13下午和房东协商退押金及房租(七月底已经把八月份房租交了按合同820),结果房东提出因7.13凌晨两点才搬完,要求支付逾期2天得房费共100.请问合同期内房东强制要求搬离而搬走属于逾期吗(房东是按7.11到期来算的),报警过后,警察无作为,让自己协商,协商无果就去法院起诉,现本人准备起诉,但房东只告知身份证号和姓名,未告知居住地(房东属于在江苏当二房东,老家不是江苏的),但本人知道房东住哪个小区,起诉得话法院传票能传达吗?急求,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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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275923619
发布于2018-07-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