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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的夫妻,如果女方父母要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女方

     结婚的夫妻,如果女方父母要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女方,并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1)像这样的情况,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或签订赠与合同吗?如果日后夫妻离婚了,这套房子是否符合新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女方独自拥有。(2)如果出具证明或签订赠与合同,需要什么人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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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exincihui

    发布于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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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necess 丨Lv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12-0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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